关于开展2024年秋季学期开放教育
免修免考工作的通知
各市、直管县开大(电大):
2024年秋季开放教育免修免考工作按照《国家开放大学本专科专业课程免修、免考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附件1)和《关于发布国家开放大学第一批学习成果转换规则的通知》(附件2)要求执行,并且要在“一网一平台”的教务系统(以下简称“教务系统”)进行上传和初审,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材料报送流程及时间
1.各市、直管县开大(电大)在教务系统进行设置后组织所辖学习中心进行申报,各市、直管县开大(电大)设置方法见附件3,学习中心的设置方法见附件4。
2.学生向学习中心提交免修免考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学习中心进行审核并将免修免考信息录入教务系统。
3.各市、直管县开大(电大)对辖区内学习中心的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并于11月1日前在教务系统完成初审。
4.各市、直管县开大(电大)将审核无误的申请材料提交省校。
二、材料报送要求
1.请负责免修免考工作的教师,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认真进行审核,凡是材料不齐的无法办理。
2.《国家开放大学免修、免考申请表》(附件5)内“学习中心”处要加盖公章,凡是没有盖章的将不予受理。
3.请各市、直管县开大(电大)填写《免修免考课程情况登记表》(附件6),并签字盖章完善手续。
4.11月1日前,各市、直管县开大(电大)将申请表及证明材料、登记表,邮寄至河南开放大学。
三、入学注册40周岁以上及少数民族学员公共英语免修免考具体要求详见附件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