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放大学
学 生 转 专 业 审 批 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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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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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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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时间 |
年 春( )/ 秋( ) 季 |
学生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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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层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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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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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修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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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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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修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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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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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所修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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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专业理由: 1.工作变动 ( ) 2.不适应本专业的学习( ) 3.其他原因 ( )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教学点主管部门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省级电大主管部门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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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①入学时间请填写年份并在相应的季节后划“√”;“转专业理由”可在相应内容后划“√”,“其他原因”需详细说明。
②申请人为专科层次的学生,不需填写“专科所修专业”一栏。
③“主管部门意见”为学籍管理科上级部门意见,如教务处、学生处等。
④此表一式三份,分别留存教学点、省级电大和国开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