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教育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和学校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学院事业的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根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学校党委的相关规定,特制定开放教育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一、学院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总支书记和院长是第一责任人,学院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履行“一岗双责”。
二、不断加强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党性修养,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三、根据党和国家党风廉政建设的政策、法规、制度,细化制定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并督促落实。
四、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和学校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确定责任目标,并组织实施。
五、学习传达上级党风廉政建设要求,经常性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和党规党纪的学习,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纪律教育、党性党风教育、廉洁教育,“以案促改”常态化,开展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不断提高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和廉洁从政的自觉性,认真执行“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
六、领导干部、党员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带头管好自己、管好亲属、管好身边工作人员。
七、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落实院党总支委员会和院党政联席会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八、建立健全和完善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学校有关人、财、物管理的规章制度。
九、坚持每年召开学院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进行自查自纠。
十、经常性排查学院存在的廉政风险点,针对风险点完善制度和流程,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十一、遵守学术规范,杜绝学术腐败。
十二、进一步健全权利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深入推进院务公开,对学院各部门各支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并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十三、对学院内违反上级、学校有关规定的违纪违法事件和行为要及时向学校党委、校纪委汇报,并按职责权限和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十四、积极支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学院责任范围内违法违纪问题的查处。
开放教育学院党总支
2020年11月10日